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省级政府审核批准本地区项目清单。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
国办: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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