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优先选择民企参与PPP项目
来源:北京商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迎进一步规范,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推动有关特许经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同时,《通知》指出,要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PPP新机制规范实施,严格按照PPP新机制要求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PPP新机制项目应为具有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
具体来看,对拟在建设期提供政府投资支持的项目,要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政府投资支持资金来源、支持方式以及额度上限。对拟在运营期按规定补贴运营的项目,要按照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政策及具体标准执行,并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相关依据。
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创始发起人袁帅认为:“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有助于形成稳定的现金流预期,从源头上防范新增地方隐性债务。PPP新机制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收费渠道和方式,这不仅能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还能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进一步做好PPP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通知》指出,要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是对市场机制的尊重和对项目特性的精准把握。同时,将有效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活力,有助于打破市场壁垒,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知名财经项目作家、眺远咨询董事长兼CEO高承远说。
此外,《通知》强调,要规范盘活存量资产。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各类风险。
在保障方面,《通知》指出,要加强特许经营方案把关、做好信息填报和审核把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负起特许经营方案审核责任;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用好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等及时填报项目信息,并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持续组织对经省级发展改革委确认后的项目是否符合PPP新机制政策导向进行抽查复核,并通过各种渠道摸排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各地切实将PPP新机制各项政策要求逐一落到实处。
“对PPP项目规范实施的重视,旨在通过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以及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优化PPP项目的实施环境,提升项目质量,降低财政风险,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而未来将更加注重项目的市场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推动PPP模式健康、可持续发展。”袁帅如是说。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刘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