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7日,深交所就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系统完善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保护等基础制度,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做好对新法新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衔接落实,深交所同步评估修订相关业务规则,本次发布3件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余配套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正全面加紧清理修订,将根据证监会统筹安排向市场发布。
具体而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总体要求,对审计委员会职责作出规定,细化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议事规则等。二是落实“关键少数”责任义务,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具体内容,加强关联交易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时需履行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三是强化股东权利保障,降低临时提案持股比例要求,优化特定事项表决权行使机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据新《公司法》适应性调整相关条款和表述,涵盖监事有关制度机制等内容。二是压严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惩戒,将对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针对“一查即撤”情形,增设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
接下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继续抓好业务规则的立改废释,增强监管规则体系的完备性、包容性和适应性,保障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落实落地,促进改善公司治理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夯实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