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库存互换管理办法(修订稿)》《上海黄金交易所保管库管理办法(2019年11月修订稿)》有关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决定自2024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日终清算后开始,向会员及客户收取黄金库存互换过户费和保管库场外实物清算过户费,收费标准均为12元(人民币)/千克,由办理业务的双方各自按照业务发生重量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缴纳。
教育视窗网:bilixiang-上金所:收取库存互换业务、保管库场外实物清算过户业务相关过户费用
版权声明:[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seo998@gmail.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