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续期业务资料等 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及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136万元
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编制虚假续期业务资料、编制虚假新单业务资料、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并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被罚款125万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1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负有责任,7名时任员工被罚。其中,陈宝令(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2次并罚款20万元;曾姝(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个险营销部经理)受到警告并被罚款3万元;王浚豪(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北支公司经理)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张帆(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中支公司经理)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刘赟郧(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骆肖(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本部第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陈亚明(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万州中心支公司营销一区经理)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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